小學生電子學籍對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的是那些戶籍不在本地,而是跟隨務工父母從鄉村遷移到城市或城鎮,且在這些地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當孩子初次入學時,學校會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為他們建立學籍,遵循"籍隨人走"的原則,即學籍會跟隨學生遷移,除非特殊情況如特殊學校接納特殊學生等,否則學生需按照規定辦理轉學手續才能入學。
這些隨遷子女在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時,通常遵循"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政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根據流入地的學籍管理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表中需要提供包括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證明其在當地的合法居住和工作。此外,還需要提供在本地連續居住滿一年及繳納社保滿12個月的證明,以確保學生有穩定的居住和教育環境。
申請流程包括提交申請、審核以及入學通知發放等步驟。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會收到入學通知書,然后在指定時間到安排的學校報到。以上規定是根據2018年的指導意見制定的,具體操作可能有所調整,家長需關注當地教育部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