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六條的規定。國務院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也承擔著廣告管理相關任務。在地方層面,縣級以上的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廣告監督,而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部門同樣在其職權范圍內參與廣告管理。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執行廣告監管時,擁有重要的權力。他們可以對涉嫌違法廣告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查閱和復制相關資料,必要時可以查封、扣押相關物品。在緊急情況下,他們還可以暫停發布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廣告。此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還建立了廣告監測制度,通過有效監測及時發現并依法處理違法廣告行為。
以上信息來源于百度百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條文,提供了對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的詳細解釋和執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