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車輛損失險保險條款》,對于是否可以在開始未購買車損險后追加購買,答案是肯定的。保險期間通常為一年,即使不足一年,也按月費率計費。
若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需提供相關文件,如保險單、駕駛證、行駛證、事故證明和交通事故認定書等,以協助確認事故性質和損失程度。在修理車輛時,被保險人需與保險公司共同檢驗修理項目,以確保公正合理。對于修理過程中產生的廢舊零配件殘值,雙方需協商處理,保險公司可能在賠付時扣除這部分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車輛發生全損(如全部損毀、滅失或修理費用超過實際價值),保險公司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賠償。另外,個人非營運客車在特定假期(如五一、十一、春節)駛出保險區域的規定有所放寬,不適用于本條款的限制。
總的來說,雖然開始未購買車損險,但可以根據需要在符合條款規定的情況下追加購買,以保障車輛在意外情況下的保險權益。具體操作和條款細節,建議參考《機動車車輛損失險保險條款》的官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