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實際收到的金額超過發票金額時,會計處理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記錄。首先,如果這筆款項尚未確定是否需要歸還,會計上應將其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對應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一旦確認無需歸還,這筆款項就屬于企業的非日常營業收益,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相應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為了全面跟蹤營業外收入,企業設置了“營業外收入”賬戶,它在貸方記錄收入,借方則反映轉入“本年利潤”的數額,期末余額通常為零。
舉例來說,若企業處置固定資產,高于賬面凈值的價款收入應記入“營業外收入”。處置無形資產時,實際收入減去攤銷和稅費后的差額也計入“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的利得則通過“銀行存款”或“遞延收益”科目貸記到“營業外收入”科目。
以上內容說明,處理這類收入時,會計人員需要根據業務具體情況,準確記錄在相應的會計科目,以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