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商業用電價格自2018年9月1日起有所調整。在城區,一般工商業用戶的電價每千瓦時下調了3.67分,而在郊區(包括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這一下調幅度更高達5.56分。
關于電費的計算,不同容量的變壓器有不同的計費方式。小于315千瓦的用戶實行“單一電價”,即按使用電量直接計費。而容量超過315千瓦的用戶,除了基礎的用電費用外,還需支付“基本電費”,并且對功率因數低于國家標準的用戶,會根據其表現進行相應的電費調整。
根據《電力法》的規定,電價的制定和調整需嚴格遵守國家權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電價或在電費中加收額外費用。地方集資辦電的收費需經省級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來制定。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也不得代收其他費用。
以上信息來源于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官方通知,關于商業用電的具體價格,用戶可根據自己的用電情況和所在區域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