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的組織結構被歸類為金融企業的編制體系。該機構內部存在兩種主要類型的編制,一種是事業編制,用于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另一種是企業性質的編制,隸屬于事業單位但人員身份為企業員工。在實際操作中,這些不同性質的員工可能會被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保持著明確的區分。盡管如此,由于長期的工作交融,一些企業編制的員工可能在日常中忽視了自身的身份差異。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檔案的保管不再直接反映編制類型,但體制內的企業編制人員和體制外的員工在待遇上仍存在顯著區別。這種待遇上的差別對待,源于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對國有和集體企業(體制內)職工的優先考慮,而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下,體制外的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員工以及進城務工人員等,由于企業成本考慮,往往面臨待遇上的不平等對待。
總的來說,中國工商銀行的編制不僅僅是簡單的分類,背后還反映出體制內的特殊待遇和與市場接軌后的差異化管理。這種差異在現實中對員工的權益和福利產生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