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單休并減少法定假日休息天數的做法是否合法,取決于公司的生產性質。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每周至少應有1天休息,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等,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這些期間雇主應確保員工休假。
然而,如果公司的生產特性不允許實行常規的工作與休息制度,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施特殊的工作安排。這意味著,如果公司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法定假日減少一天假期,理論上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許可。
此外,如果公司確實需要員工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工作,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補償規定:延長工作時間需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二百或三百的報酬。帶薪年休假制度也適用于所有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勞動者,具體休假天數和實施細節由國務院制定。
總的來說,公司單休和法定假日少放一天是否合法,關鍵在于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規定,并獲得相關行政批準。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或直接查詢勞動行政部門的政策,以獲取最準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