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報表的編制需要逐年連續進行,當涉及到內部銷售的部分時,第二年調整未分配利潤的原因在于,前一年合并報表是基于各家公司的個別報表。第二年依然沿用這一過程,這就意味著年初未實現的利潤需要從合并后的未分配利潤中剔除,回到存貨項目,以反映實際的經營狀況,而非進行兩次調整。壞賬準備的處理同樣遵循這一邏輯。
具體調整時,會借記“營業成本”,貸記“存貨”,調整的是期末未售出存貨的余額,而非已對外銷售的部分。這一步驟旨在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反映真實銷售和存貨的變動情況。
連續編制合并報表時,每年都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首先,將上一年子公司利潤按照投資比例計入“年初未分配利潤”;然后,如果子公司宣告分發現金股利,也需要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這樣做的目的是保持年初未分配利潤的連續性,使其與上年末保持一致。
合并資產負債表中的“未分配利潤”僅包含歸屬于母公司的份額,因此,合并報表的平衡關系表現為:年末未分配利潤等于年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這是合并報表編制中的重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