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卡的辦理確實允許他人代理,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規定。首先,商業銀行在開展銀行卡業務時,需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內部控制和授權要求,制定統一的章程或業務管理辦法,并經過審批。如果商業銀行總行不在北京,需先向當地中心支行申報,得到批準后由分行轉報總行。
對于特定類型的銀行卡,如信用卡、聯名卡、專用卡和儲值卡,已有信用卡業務的商業銀行需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全國使用的聯名卡、IC卡和儲值卡,必須經過總行的審批。商業銀行分支行在辦理這些經批準的業務時,必須持有中國人民銀行的批準文件和總行的授權文件,并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值得注意的是,持卡人通過ATM機跨行取款時,費用由持卡人本人承擔。具體收費如下:在持卡人領卡的城市內,每筆取款收費不超過2元人民幣;而在領卡城市以外,最低收費為8元人民幣。跨行取款手續費則由機具所有行和信息交換中心按70%和30%的比例分配。
以上信息來源于百度百科的銀行卡管理辦法,確保了銀行卡業務的合法性和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