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當你在論文中引用同一篇文獻多次時,不必重復列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的處理方式是根據其在正文中的引用順序,使用連續的阿拉伯數字并在方括號內標識。首次引用時,只需在文中注明相應的序號,而在文獻的尾部列出完整信息,包括出版年份或期刊年卷期等,以及首次引用的頁碼或頁碼范圍。對于多次引用的文獻,只需在每次引用處加上相應頁碼或指示引用位置的數字,用上標形式表示,并且不需要額外的文字前綴如“p”或“頁”。
舉例來說,如果一篇論文中的某段引用了文獻A,第一次可能會寫為“[1]”,而在文后的參考文獻列表中,會給出完整的文獻A信息和首次引用的頁碼。如果文獻A在后續部分再次被引用,只需寫為“[1]”,因為讀者已經知道這是同一文獻,頁碼則按照實際引用位置列出。文獻類型的區分,如專著、論文集等,以及電子文獻的載體類型,如互聯網、光盤等,是在參考文獻列表中提供更詳細的信息,以幫助讀者查證來源。參考文獻的格式應遵循特定的學術規范,這通常可以在學術出版物的指南或百度百科的“參考文獻”條目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