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允許消費者在收貨后七日內,無論商品是否拆封,只要商品質量良好且不影響商家的二次銷售,即可發起退貨或換貨申請。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存在一些商品類別如消費者訂購的、新鮮易腐或已經拆封的數字化商品,可能不適用于無理由退貨。此外,對于可能不宜退貨的商品,消費者在購買時需確認,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完好。退貨時,運費通常由消費者承擔,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自去年3月15日起的新消法實施后,消費者的網購后悔權得到了保障,但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阻力依然不小。商家以“未開封”為由拒絕退貨的現象曾時有發生。但從今年開始,國家工商總局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明確禁止以拆封為拒絕退貨的理由,對違規商家將實施重罰。然而,現實中消費者遇到的問題并未完全解決,中消協的報告顯示,關于“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投訴增加且執行困難。不同電商平臺對于退貨政策的具體執行標準存在差異,有的強調商品的完整包裝,這與新規定的“不因打開包裝影響商品完好而拒絕退貨”相沖突。
對于小型網店而言,新規的出臺帶來了一些擔憂,尤其是對于像母嬰用品這類對衛生要求較高的商品,賣家擔心消費者隨意拆封后退回會帶來額外的困擾。總體而言,盡管法律保護消費者權益,但在執行層面,仍需消費者與商家共同努力,確保這一退貨權利得到切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