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的繳納方式已經有所調整。通常情況下,實行的是認繳制,即注冊時并不需要立即支付1000萬的全額。只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確,擁有相應的產權證明,認繳即可,這使得企業注冊過程更為靈活。
然而,當公司的經營范圍涉及到人民健康、財產安全等敏感領域,實繳出資的要求會變得嚴格。這類公司在工商登記時,需要一次性足額繳納注冊資本。而對于其他行業,認繳制依然適用,即盡管注冊資金寫明1000萬,但只要在規定的經營期限內完成全額出資即可。
《公司法》的修改簡化了注冊資本的要求,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行業區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均有所降低。有限責任公司最低降至3萬元,股份有限公司則降至500萬元。此外,注冊資本不再強制一次性繳納,股東首次出資需占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可以在兩年內分期繳清,投資公司則有更長的5年期限。
總的來說,公司的注冊資金1000萬并不意味著需要一次性實繳1000萬,而是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和行業規定來決定如何繳納。這為創業者提供了更多資金管理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