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與周邊建筑物的安全距離是一個關鍵因素,它受到剛性角和土力學理論的嚴格規定。一般來說,安全距離至少應等于基坑深度的1倍,這是為了確保建筑物免受附加荷載的影響。根據《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_GB50497-2009,如果基坑開挖深度在1至3倍范圍內,可能需要設置監測點,但超過這個范圍則無需額外布置。
對于具體的距離計算,首先要考慮基坑深度。在規范處理的基坑中,3米范圍內不允許堆放物品。如果基坑是長方體或圓柱體,不放坡和不支擋土板時,工程量計算公式會有所不同。如果采用放坡,基坑則會呈現棱臺或圓臺形狀,對應的計算公式更為復雜。
基坑作為臨時工程,其目的是為基礎施工提供空間,開挖深度大于5米的稱為深基坑。在規劃和施工時,確保與周邊建筑物的安全距離至關重要,這是保障工程安全和避免潛在風險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