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保障員工職業操守和防范風險,嚴令禁止員工個人賬戶與客戶賬戶發生資金往來。這一舉措旨在強化銀行從業人員的道德風險意識,確保銀行業務的公正和透明,從而維護金融機構的穩健運營和整體經濟的健康穩定。上海銀監局對此進行了強調,提出“四個禁止,一個公開”的準則,禁止員工從事有利益沖突的兼職或私自承包企業,并強調真實授權、對賬和查庫等操作的合法性。此外,金融機構還需在營業場所公開職業操守規定,接受社會監督,以增強公眾的信任度。
具體禁止行為包括:員工個人賬戶不得與企業或客戶賬戶進行資金交易;不得參與與本機構利益相關的第二職業,或者違反規定單獨或聯合經營企業;同時,禁止任何形式的虛假授權、對賬或查庫行為。這樣的嚴格規定,既是保護金融機構和員工自身利益的必要措施,也是維護金融秩序和客戶權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