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銀行的改制歷程中,其產權歸屬一直清晰明確。首先,農業銀行確為國有企業,位列中國四大國有銀行之一,這意味著其所有權屬于國家,是國家的重要金融支柱。銀行的運營和管理遵循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監管要求。
然而,農業銀行的員工身份有所區分。員工并不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銀行的領導層,特別是擁有公務員編制的高層管理人員,才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他們執行國家政策,履行公共服務職責。大部分員工則是作為國有企業員工,按照企業規章制度進行日常運營。
農業銀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51年,作為新中國成立后創辦的第一家國有商業銀行,它見證了中國金融體系的演變。從最初的農業合作銀行,到1996年農村信用社獨立,農業銀行逐步從行政隸屬關系中解脫出來,轉變為一家獨立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這一過程中,它剝離了政策性業務,并在2004年提交了首次的股改方案,進一步深化了市場化改革。
總的來說,盡管農業銀行的產權屬于國家,但其員工的性質有所不同,反映了中國銀行業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