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380v的電確實有可能導致人員傷亡。電流的強度對觸電的影響至關重要。當電流達到5毫安,只會產生電擊感,通常不會造成傷害;10毫安的電流可能導致肌肉抽搐,使人難以脫開電源;而100毫安的電流在幾秒鐘內就足以致命,1安的電流則足以導致嚴重的身體燒傷,因為電流會使組織過熱。
電對人體的傷害機制復雜,分為電傷和電擊兩種。電傷主要是電流引起的熱效應、化學效應和機械效應,雖然可能造成皮膚損傷,但通常不會有生命危險。而電擊則是電流通過身體內部,對器官造成傷害,這是引發觸電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交流15-20毫安以下或直流50毫安以下的電流,在短時間內如果持續過大,也可能致人于死地。人體的電阻大約在1000歐姆,通常認為安全電壓上限為交流42伏、直流72伏。日常照明用電的220伏電壓則被認為是危險電壓。
總的來說,380v的電如果誤觸或處理不當,確實有電死人的風險。因此,我們必須時刻保持安全用電意識,避免不必要的觸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