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大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的行政級別可以這樣理解:總行的級別通常與國務院部委相當,是部級。省級分行則對應于政府的廳級單位,但它們作為國家所有的金融機構,與政府的行政體系有所區別。具體而言:
中國銀行總行行長通常享受副部級(副省級)待遇,相當于政府的副省級官員。
其他國有銀行總行行長為副部級,省分行行長則為廳局級。
市分行行長的級別是正處級,如廈門的中行、建行、工行、農行的區支行行長。
而二級分行,如福建省分行下的泉州、漳州等分行行長,也是正處級。再往下,縣級支行行長如龍海市支行、安溪縣支行的行長則是正科級。
國家公務員體系中,包括這些銀行領導在內的職務與職級是并行的,根據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例如,銀行行長的職位屬于領導職務,層次從國家級到鄉科級都有明確劃分。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則包括多個級別,如一級巡視員到一級科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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