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之前獲取注冊咨詢工程師執業資格的途徑有兩種:一是通過認定,二是通過考試合格。然而,根據國務院2012年9月2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原有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認定”行政審批已被取消,這意味著只剩下了考試這一途徑。這一決定旨在簡化審批流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取消資格認定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確保工程咨詢質量。首先,所有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機構需要在2018年1月1日起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進行告知性備案,以公開其業務信息。其次,國家和省級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監督檢查,定期抽查工程咨詢單位,公開抽查結果,以規范行業行為。最后,鼓勵行業自律,通過建立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制度,作為委托方選擇咨詢單位時的參考,而不是作為官方資格認定的依據。
總的來說,注冊咨詢工程師的獲取方式已簡化為考試,政府通過備案、監管和行業自律,確保咨詢行業的服務質量。具體實施細節可通過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