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交強險保費的浮動與上一年度的出險情況直接相關。如果在第一年出險兩次,第二年沒有出險,保費不會享受到優惠,可能保持不變;而第三年出險一次,保費則沒有優惠。保費的確定會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中的規定。
按照該辦法,保費的浮動區間是基于上期保單的出單日至本期保單出單日這段時間內的出險記錄。如果上一年度有責任的交通事故但尚未賠付,保費在賠付后下一年度會向上浮動。如果在上一年度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且沒有違法記錄,下一年度的保費可能會降低,直到達到最低標準。
對于多次出險或重大事故的情況,保費提高的幅度會更大。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事故中被保險人沒有過錯,保費不會因此提高。具體的費率調整標準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共同制定。因此,第四年的保費是否上漲,將取決于第三年的出險情況和相關法規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