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現金流量與營業收入是企業財務報告中的兩個關鍵指標,它們分別反映了企業的現金流入流出及收入實現情況,但計算基礎和實際意義有所不同。
首先,現金流量是基于收付實現制,強調實際收到或支付的現金。只有當企業實際收到貨款時,才會計入現金流入,而實際支出的款項則計入現金流出。計算公式為:經營現金流量=稅后凈經營利潤+折舊,其中,稅后凈經營利潤是營業收入減去付現成本的差額,再扣除稅率影響;折舊則作為非現金支出,通過稅率調整后計入。
相比之下,營業收入遵循權責發生制,即根據交易發生的時間確認收入,而不一定要求立即收到現金。例如,即使商品已銷售但客戶未付款,營業收入也會計入,盡管此時并未帶來現金流入。營業收入的計算方式直接基于銷售量和服務量,例如產品銷售收入、服務收入等。
營業收入涵蓋了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反映了企業主要業務和輔助業務的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是企業日常經營的核心收入,如制造業的產品銷售或服務業的主營業務收入,而其他業務收入則包括非主營業務帶來的收入。
總結來說,現金流量側重于企業的現金流動情況,反映了企業的現金收支狀況;營業收入則關注企業的收入確認,即使沒有立即現金流入,也會計入,它反映了企業經營活動的總收入。兩者在理解和分析企業經營狀況時,各有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