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券市場中,有幾種關鍵的角色,它們在股票發行和上市過程中發揮著不同的職責。首先,保薦人,作為獨特的證券公司,扮演著雙重角色,既是發行人的擔保人,確保其合規性,又是其市場推廣的推手,幫助其在二板市場獲得認可。
主承銷商則是承銷過程中的核心執行者。在中國,這一角色至關重要,他們負責與證監會溝通,包括提交審批材料、報告發行進展等關鍵事務。他們是整個承銷團隊的領導者,通常由國內信譽良好、資質齊全的證券公司或信托投資公司擔綱。
當涉及全球發行時,就會出現聯席全球協調人,他們是在不同地區由不同簿記管理人負責時,負責協調各個區域發行事務的角色,確保全球發行的一致性和順暢進行。
國際上,主承銷商通常是聲譽卓著的英國商人銀行、美國投資銀行或大型證券公司,而在我國,這個角色主要由具備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者兼營證券的信托投資公司來承擔。我國對承銷業務有嚴格的規定,當股票發行規模較大時,必須由承銷團,其中主承銷商是組織者,負責主導整個承銷過程。
這些角色的差異反映了證券市場中分工明確且專業化的運作機制,確保了發行過程的有序進行和投資者利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