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在當前的銀行卡業務規定中,并沒有允許一張銀行卡有兩個卡主,且需要同時在場取錢的規定。以下是詳細的解釋:
一張銀行卡通常由一個持卡人擁有并管理,且每個賬戶的操作權限通常綁定于單一持卡人。商業銀行在申請開辦銀行卡業務時,需要遵循中國人民銀行的嚴格審批流程。根據規定,商業銀行在設計和發行銀行卡時,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報告(闡述業務必要性和可行性)、銀行卡章程、內部控制制度、系統安全性和技術標準測試報告等材料,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方可執行。
在管理權限方面,商業銀行發行各類銀行卡需要制定統一的章程或業務管理辦法,并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如果是已有的信用卡或轉賬卡發卡行,申請發行聯名卡或專用卡等,也需要經過類似的審批流程。如果商業銀行計劃發行全國使用的特殊卡種,如聯名卡、IC卡或儲值卡,審批程序更為嚴格,需要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
因此,簡單來說,一張銀行卡通常不會允許兩個人同時擁有所有權并進行取款操作,這與現有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規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