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際收到專項撥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項目
2.當撥款用于工程項目時,根據資金的具體用途,可能涉及: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項目完成后,形成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部分,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在建工程—**項目
4.關于資本性撥款的進一步處理,如形成長期資產的核銷、撥款結余的返還以及資本溢價的轉增實收資本,會有相應的會計調整:
-形成長期資產: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記“在建工程”等科目。
-撥款結余返還:借記“專項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
-資本溢價轉增實收資本: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
5.期末時,本科目(專項應付款)的貸方余額反映了企業尚未轉銷的專項應付款。
以上就是專項應付款的常規賬務處理方法,企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操作,并確保會計記錄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