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的聘用制是一種通過合同形式確立人事關系的用人制度。不同于傳統的正式編制,聘用制員工是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其身份的。這種制度在招聘需求超出正式編制名額時實施,即便如此,新入職的聘用制員工仍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包括五險一金等福利。
在具體操作上,受聘人通常會通過競爭獲得崗位或職務,合同形式多樣,可以是聘任合同、聘約、聘書或目標責任書,體現了事業單位人事改革中對人事關系和崗位職務雙重明確的要求。一旦被正式聘用,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確保雙方權益。這份合同需包含諸如用人單位信息、勞動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內容、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法定條款,以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的聘用制是一種靈活且規范的用人方式,既能滿足招聘需求,又能保障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