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廉租房需滿足以下條件:
1.年齡要求:申請人需年滿18周歲。
2.居住與工作穩定性:在主城區有穩定的工作,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或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也需滿足相應條件,退休人員和在編工作人員也符合條件。
3.收入限制: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出者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政府會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等因素定期調整。
4.住房狀況:申請人必須是無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廉租房,近3年內未在主城區轉讓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3平方米者視為住房困難家庭。
5.資助能力排除:直系親屬在主城區有購房資助能力的申請人不符合條件。
6.特殊群體:特殊人才、全國、省部級勞模、英模和立功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具體計算住房面積時,以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面積為準,多處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家庭人口按戶籍人口計算。此外,申請人父母、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區擁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的情況,視為有住房資助能力,不滿足廉租房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