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收益率與投資回收期是投資分析中的兩個重要概念,它們之間存在著密切的倒數關系。投資收益率,即投資收益與投資成本的比例,其計算公式是年平均利潤總額除以投資總額,再乘以100%。年平均利潤總額等于年均產品收入減去年均總成本和銷售稅金及附加。
靜態投資回收期的測定則有不同方法。當項目各年凈收益恒定時,可通過凈收益除以年均凈現金流量來計算;若每年凈收益不一致,需根據現金流量表中累計凈現金流量的負值來確定。靜態投資回收期是反映項目清償投資所需時間的指標。
然而,投資收益率并非完美無缺。首先,它以直觀和簡便的方式衡量投資效果,但忽視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因此可能無法全面反映投資的實際效益。其次,選擇正常生產年份作為計算基礎存在主觀性,人為因素影響較大。最后,投資回收期不能準確反映建設期影響、投資方式差異和回收額的差異,計算時分子和分母的可比性較差。
總的來說,理解投資收益率和投資回收期之間的關系,可以幫助投資者更全面地評估投資項目的風險和回報,但同時也要注意它們各自的局限性。在實際決策中,需要結合多種指標進行綜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