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股票遭遇退市,投資者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交易所的決定往往具有較大的自主權,如香港聯交所對不符合標準的公司有權終止上市,無需證監會批準。在美國,雖然也有類似的規則,即1934年證券交易法要求交易所終止上市前需經SEC同意,但這并不意味著投資者無法采取措施。
對于退市公司的股份處理,通常由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在45個工作日內,這些股份會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因此,持有退市股票的股東需要采取行動。首要步驟是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需支付30元開戶費,機構股東則需100元,然后辦理股份確權與轉托管手續,個人股東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30元。盡快辦理這些手續至關重要,以免錯過首個交易日的交易機會。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公司掛牌后,股東仍然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和轉托管,但股份轉讓需經過兩個交易日的等待期,即所謂的“三板交易”。因此,投資者面臨退市時,應盡快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以最大限度減少可能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