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的多頭開戶行為觸犯了多項相關財務規定。首要違規依據來自《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二十二條,明確指出單位需嚴格控制銀行存款開戶,禁止出現多個賬戶?!缎姓挝回攧找巹t》第二十八條規定,財務部門應統一開設和管理賬戶,任何開戶行為需經主管預算單位或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對于事業單位,其銀行賬戶管理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也有明確規定,會計部門需在指定銀行開戶,避免多頭開戶現象。
這種違規行為具體表現在多個方面。首先,未按規定上繳預算收入,如應繳的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被截留或挪用;其次,部門預算編制不完整,部分單位收入和支出未納入預算范圍;再者,未經批準擅自調整預算,改變支出科目或金額;此外,使用未經財政和稅務部門監制章的發票進行報銷,即所謂的“白條進賬”;最后,挪用或擠占專項撥款,將原本用于特定項目的資金用于其他非預算用途。
總的來說,行政事業單位的多頭開戶行為不僅違反了會計制度,還可能引發預算管理混亂和資金使用的不合規,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財務活動的規范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