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核心盈利來源于退稅差額,即企業在出口商品時,開具17%增值稅發票向國家繳納的稅款,但因為可以抵扣供應商提供的發票,實際成本通常低于17%。例如,如果開具發票的成本只有8%,那么退稅部分就是這17%減去8%的差額。
退稅政策有特定條件。首先,退稅適用于增值稅和消費稅覆蓋的貨物,包括除免稅農產品外的所有應稅貨物和特定消費品,如煙、酒和化妝品。這是因為退稅僅針對已經繳過稅的貨物,未征稅的貨物不能享受退稅,以確保公平原則。
其次,只有報關離境的出口貨物才符合退稅條件。無論是自營出口還是代理出口,只要貨物已經通過出口關卡,才能被視為退稅對象。國內銷售且未報關的貨物,除非有特殊規定,否則無論以何種貨幣結算或企業的財務處理方式,都不能享受出口退稅。
總的來說,出口退稅是企業通過抵扣成本后的稅收優惠,對于符合退稅條件的出口業務來說,這是一部分額外的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