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形態的填寫涉及到三個關鍵要素:企業類別、單位類型和企業性質。以下是關于這些分類的詳細說明:
企業類別主要包括農業、工業、服務業(如郵電、通信、社區服務、批發零售、交通運輸、建筑安裝、醫療衛生、城市建設、旅游餐飲等)。
單位類型則涵蓋了政府部門、教育機構(院校)、科研機構(科研所)、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外資企業(港、澳、臺商及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各類組織形式。
至于企業性質,主要區分國有、合作(如合資、合作制)、私營、個體工商戶、報關企業以及其他的經營所有權形式。
在法律層面上,企業的分類主要依據資本構成、責任形式和法律地位,我國的立法通常基于所有制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將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作為基本分類,并已分別制定相關法律,如《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和《獨資企業法》。
此外,我國還按照經濟類型對企業進行分類,如國有經濟、集體所有制、私營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和涉外經濟等,這影響了企業法定種類的設定,形成了一種根據經濟類型確定企業種類的特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