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質量控制中,區分兩個關鍵概念: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主控項目,如同工程安全和質量的命脈,是硬性規定,必須嚴格達到預設的標準,任何檢測點的實測值都不能超出允許偏差范圍,否則被視為不合格,具有否決權。例如,建筑材料的強度、結構的穩定性等。
相對地,一般項目主要關注的是工程表面質量和觀感,比如墻面平整度、裝飾效果等。對于這類項目,允許存在一定范圍的偏差。對于有允許偏差的項目,如80%的抽查點需要在允許的偏差范圍內,且最大偏差不能超過允許偏差值的1.5倍。監理單位通常會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情況,決定對一般項目的檢查程度,可能不需像主控項目那樣全面檢查。
主控項目的檢查通常依賴于試驗和測量,其結果必須嚴格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驗收標準,不容許有任何偏離。總的來說,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共同構成了工程驗收的標準框架,但前者的重要性遠超后者,直接關乎工程的成敗和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