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真偽的查詢主要分為自證和他證兩種方法:
首先,自證指的是通過自己來確認。由于法人實體,如公司,無法直接發聲,其行為往往依賴于公章來體現。然而,公章本身真假不明,蓋章文件的真實性也因此受到質疑。在面對爭議時,直接要求對方承認公章的真實性并不現實,但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尋找他們自我承認的證據。
其次,他證是指借助第三方權威機構來驗證。目前,他證的方式包括:
1.鑒定:通過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技術鑒定,這是目前公認的、司法體系認可的證明方式。不過,由于過程耗時且費用較高,更多適用于糾紛解決,而非日常商業活動中。
2.電子印章:《電子簽名與它的批文們》一文中提到,帶有CA數字證書的電子印章因其技術上的安全特性,被視為可靠的第三方驗證,特別是在電子化環境下。
公章,通常是指機關、團體和企業用于官方文件的印章。由于各地對刻制公章的規定存在差異,手續會根據印章種類有所不同。若需深入了解印章真偽的鑒定方法,可以參考《如何鑒定印章真假?--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