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身體是上帝的圣殿,象征著神的圣潔和不可褻瀆,而心則是生命的中心,神的居所。神并非僅存在于心靈,也體現在我們的身體上,因為我們身上具有神的形象。當人信主并接受圣靈洗禮時,神就住在信徒的體內,成為同在的象征。即使在感受不到神的直接同在時,圣靈的內在存在便是其存在的證明。
信徒的身體屬于神,不能隨心所欲地被生活習慣所控制,因為身體是神賜予的工具,用于榮耀他。信徒的生命需完全依賴上帝的照顧和引導,每一刻的生命機能都應為了侍奉神而運作。信徒的生命和靈魂都屬于上帝,包括我們的身體,我們應當分別為圣,通過運用上帝賦予的才能來彰顯他的榮耀。
總的來說,身體和心靈都是神在信徒生命中的體現,信徒的職責是完全順服并榮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