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局的組織架構中,其局領導及機關科室人員歸屬行政編制,這意味著他們的職務和管理方式類似于公務員。然而,下屬的執法監察大隊則有所不同,作為事業單位,它實行參公管理,即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但工作人員的身份仍為事業編制,享有與公務員相似的待遇,包括錄用、考核、薪酬等。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則明確屬于事業編制。
參公管理的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其人員雖然享受公務員待遇,但在編制上并未列入行政編制,而是獨立于行政編制之外。這種管理方式要求新進人員需通過考試和考核才能錄用,即遵循“逢進必考”的原則。這種區分有助于明確不同機構的職能和人員屬性。
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后,設立了國土資源部,負責規范和優化土地資源管理,包括土地權屬、耕地保護、土地利用數據提供以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等方面的工作。這些職責的履行與行政編制與事業編制的區分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