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收入比,這個衡量國家居民購房能力的重要指標,是通過比較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來計算的,計算公式如下:
每戶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等于人均住房面積乘以家庭平均人口數,再乘以單位面積住宅的平均銷售價格。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則是家庭平均人口數乘以每個家庭成員的年平均總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房價收入比的定義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可能存在差異。在西方,它可能分別考慮新建住宅和舊有住宅的交易情況,選取的房價和收入都是中位數水平。在中國,由于住宅交易以平方米計價,且家庭收入統計范圍有限,這使得北京等城市的房價收入比計算結果存在偏差,難以直接進行跨地區的橫向比較。
因此,理解房價收入比時,需要考慮到其統計方法和特定地區的特殊情況。在進行比較時,需要結合當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和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