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貿易是一種不涉及真實商品或服務交易的行為,其特征是買賣雙方虛構貿易文件,例如合同和發票。具體來說,它在中國常常表現為國內企業與美國企業之間簽訂的虛構購銷合同,目的是將資金通過銀行渠道流入國內,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貿易的實質性和真實性原則。
許可貿易則是另一種貿易形式,它涉及知識產權的轉讓。專利權、商標權或專有技術的所有者在特定條件下,會將使用權、制造權或銷售權等許可給技術接受方。轉讓合同中可能包括轉讓方在合同生效后是否繼續實施專利的權利。如果轉讓方在合同簽訂前已許可他人使用,這些權利義務將在轉讓生效后轉移給新的受讓方。
許可貿易的費用通常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結算,支付應在合同生效或專利局公告后完成,方式可以是轉賬至轉讓方賬戶或以現金方式交付。理解虛假貿易與許可貿易的區別至關重要,前者是法律禁止的行為,后者則是合法的技術轉移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