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辦理銀行卡的條件因年齡和具體情況而異。一般來說,未成年人(16至18歲)在未滿18周歲且未具備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或未被監管、上級部門明確規定可自行申辦的情況下,需要由法定監護人代辦銀行卡。監護人在辦理時需提供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如監護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以及雙方的監護關系證明。
對于年滿16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滿足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有監管或上級部門的特殊規定,他們可以自行辦理銀行卡。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表明自己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對于16歲以下的公民,由于年齡限制,必須由監護人代理開戶,監護人需要提供本人和賬戶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而對于身份證丟失的情況,即使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開戶,也需要提供其他輔助身份證明材料。
以上信息來源于中國建設銀行的相關規定,具體操作時請根據銀行的具體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