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海南發展銀行在1998年的破產事件中,儲戶的資金得到了保障。銀行雖然在成立初期盈利,但在1996年的房地產泡沫中,由于資金大量流入風險較高的行業,最終導致其破產。盡管國家曾撥款34億元援助,但未能阻止破產的發生,海南發展銀行成為了我國首個倒閉的銀行。
海南發展銀行的破產與當時海南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和信用社的違規行為有關。盡管銀行采取了基準利率兌付,一些儲戶出于擔憂選擇了取款,加劇了銀行的財務壓力。幸運的是,人行指定工商銀行托管了儲戶的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確保了儲戶資金的安全。對于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其債權債務在工商銀行的保障下,也在清算后得到了償付。
總的來說,盡管海南發展銀行破產,但儲戶的存款并未受到影響,這是銀行破產事件中一個相對積極的方面。銀行的破產教訓也提醒我們,金融穩定需要審慎管理,避免過度投資風險較高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