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鎮(街道)機關公務員是國家公務員體系中的基層成員,主要服務于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他們的工作范圍廣泛,根據部門分配而有所不同。
在鄉鎮,公務員可能在城建辦、農辦或扶貧辦等專業部門工作,主要職責包括與當地居民溝通,處理簡單的行政手續,這些工作通常由縣區級局指導,日常性任務較為常規。而在黨政辦,工作內容更加多樣,包括會議記錄、文件管理、辦公用品采購、食堂運營以及領導會議的通知傳達和會務安排等。
市一級的公務員職位相對競爭較為激烈,通常有戶口限制,報名方式可能需要現場進行,增加了報考的難度。而選調生則更像一個省級流動的職位,一般要求應屆畢業生且具備特定條件,限制了更多人的參與。相比之下,公務員的報考條件較為寬松,錄取比例可能較高。
對于個人能力較強但背景一般的求職者來說,考取公務員可能是更實際的選擇,因為選調生的調動通常更為困難。因此,他們可能更傾向于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職位報考公務員。總的來說,市、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角色是地方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執行和服務于地方社區的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