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抬頭,簡單來說,就是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發票上顯示的接收方名稱。對于個人客戶來說,填寫方式較為靈活。可以直接寫“個人”二字,或者將自己的真實姓名填寫在抬頭位置。如果是企業客戶,必須清楚地填寫企業的全稱,而且在用于企業報銷時,需同時提供企業的稅號,以便于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和報銷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抬頭的發票,只要真實有效,通常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某些商家要求提供個人信息的要求是不強制的。合法的個人抬頭票據包括醫療費用、交通費用(如機票、火車票和意外保險費)、職業技能培訓費用、入職體檢費以及因公出差的簽證費等。這些都可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
從2017年起,針對企業購買者,增值稅發票規定要求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必須在發票上填寫。對于不符合這一規定的發票,將不能作為稅收依據。然而,對于個人或非企業單位(如政府機構、事業單位)的抬頭,無需填寫這些信息。
總的來說,發票抬頭的填寫應根據購買者的身份和發票類型進行,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合法性,以便于后續的財務管理和稅務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