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產量超過銷量時,完全成本法的營業利潤與變動成本法的比較顯得更為微妙。讓我們來直觀地理解一下這個現象。在完全成本法下,當產品生產量超過銷售量,企業只計入與已售出存貨相關的固定制造費用,未售出部分的費用會被計入資產負債表,導致營業成本相對較低,從而營業利潤顯得較大。而在變動成本法中,不論產量多少,所有制造費用(變動和固定)都會被計入產品成本,因此在產量大于銷量的情況下,營業利潤反而會小于完全成本法。
相反,當產量小于銷量時,完全成本法會因為包含前期產品的固定制造費用被“釋放”出來,營業成本相對增加,導致營業利潤減少。變動成本法則會因為所有費用計入產品成本,不受產量影響,營業利潤與完全成本法相比可能更大。
營業利潤是企業經營的核心指標,它反映了企業的盈利能力。無論是完全成本法還是變動成本法,其目標都是提高營業利潤率,確保企業有足夠的利潤維持運營和擴張。然而,現實中,企業常常面臨定價與利潤的平衡問題,如降價可能提高銷量但壓縮利潤,不降價則可能導致銷售困境。理解這兩種成本法的差異,可以幫助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做出更明智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