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中的BYNEGOTIATION和BYPAYMENT兩種類型有著明確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關鍵點:
首先,關于匯票需求,BYNEGOTIATION(議付信用證)通常要求受益人提供匯票,而即期付款信用證(BYNEGOTIATION)則不一定,受益人可以根據運輸單據直接向指定銀行請求付款,無需匯票。
其次,回款速度有所差異。由于即期付款L/C可以直接索匯,其回款過程更為迅速,相比之下,議付L/C的索款流程稍顯復雜,回款時間通常較慢。
在追索權方面,即期付款L/C對受益人不具有追索權,意味著如果出現付款問題,受益人無法向第三方追討。而議付信用證則賦予了開證行追索權,受益人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明確規定,信用證不應指定申請人作為匯票付款人,如果存在此類規定,議付信用證中匯票可能被視為附加單據,進一步影響操作流程。
在交單方式上,即期付款L/C的受益人只能向指定的開證行或其指定銀行提交單據,而議付信用證則更為靈活,受益人可以向當地任何銀行議付,再由議付行向開證行索償。
最后,關于利息,議付信用證在議付過程中會扣取利息,這是區別于即期付款L/C的一個顯著特征。即期付款信用證在正常付款流程中,不會涉及利息的扣取。
以上是信用證BYNEGOTIATION和BYPAYMENT的主要區別,理解這些關鍵點有助于在實際操作中正確運用和管理信用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