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行政部門、管理車間、工人領用原材料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制造費用
生產成本
銷售費用
在建工程(根據領用部門)
貸:原材料
對于貨款已定但未驗收入庫的情況,會計處理如下: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計入物資采購成本。
若材料已驗收入庫,會計分錄會包括成本差異的計算: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
同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月底再根據差異調整成本:
借:材料采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或相反方向調整(超支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材料采購
對于貨款金額不確定的情況,可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下月初調整: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以上是原材料領用的會計處理,實際操作時需根據公司內部流程和相關法規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