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的行政區域劃分為三個等級的縣級行政區,具體如下:
首先,重慶市的市轄區和市轄縣屬于三級行政區中的縣級級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中國的行政區劃體系分為省級、縣級和鄉級三個層次。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二級行政區則包含地級市、地區、自治州和盟;而三級行政區包括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以及特區。
在重慶市的實際情況中,總面積達到了82,370平方公里,它下轄26個市轄區,如萬州區、涪陵區、渝中區等,這些是直轄市直接管轄的行政區域。此外,還有8個縣和4個自治縣,如城口縣、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等,它們屬于縣級行政區的一部分。這些區劃進一步細分為226個街道、629個鎮、161個鄉和14個民族鄉,總共1030個鄉級行政區域。
總結來說,重慶市的市轄區和市轄縣均屬于縣級行政區,它們在國家行政區劃體系中占據著重要地位,共同構成了重慶市的行政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