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的崗位性質不被歸類為基層工作經驗。高校教師通常指的是在大學、專門學院、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等高等教育機構任職的教師,這些機構位于地市級以上區域,而非縣級及以下的基層單位。
基層工作經驗的定義通常指的是在縣級及以下的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村(社區)組織、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單位的實踐經驗。對于中央部委的職位,地市級以下的機關工作被視為基層。此外,民營企業、私營企業、事業單位、科研機構,甚至在海外的外企或私企的工作經歷,也可能被算作基層工作經驗。
對于特定職位的要求,如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經驗,應聘者需要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這包括在縣級以下單位的行政、生產一線服務等經歷。另外,對于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如他們在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實習,或者參與企事業單位的項目研究,這些經驗也可以被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級以下單位服務的經歷,以及在中央機關直屬單位工作的經歷,也可能被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的積累。
總的來說,高校教師的工作環境和基層工作經驗的定義并不相符,因此,高校教師并不被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的一部分。具體要求應以招聘職位的明確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