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大學掛科后的留級政策如下:
一、學期或學年累計有三門課程或兩門主要課程不及格的學生,將面臨留級或降級的可能。一年級新生第一學期若補考后仍達到留、降級標準,可選擇跟班試讀,有機會在學年結束時再補考一次。如果補考結果仍未達標,將執行留級處理。
二、實行學分制的學校,學生如一學年內不及格課程學分達到所選學分的1/3,經過學校批準,可以編入下一年級,但已取得的學分仍保留。留級次數也有規定,本科學生不得超過兩次,同一年級不能連續留級兩次;??茖W生僅限留級一次。
三、正常情況下,學生需完成本學年教學計劃并通過考核才能升級。對于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經個人申請并達到“良好”以上的主要課程成績和其他課程及格標準,經學校同意,可以跳級。
“主要課程”由各學校根據專業性質和教學計劃自行確定。以上政策提供了關于大學掛科留級的法律依據,具體操作需按照學校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