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開具發票的銀行賬戶選擇上,通常沒有硬性規定必須是基本賬戶。根據稅務總局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并未明確指定銀行賬號的要求。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密文結構中并不包含賬號信息,這表明在發票資料上,無論是基本戶還是一般戶,都可以作為開戶銀行和賬號使用,只要能進行正常的抄稅和認證。
如果需要更改發票的開戶行信息,通常需要向稅務局進行備案,然后由稅控服務公司更新系統設置。這樣在開具發票時,可以靈活選擇銀行賬戶,不受賬戶類型的限制。
對于基本戶和一般戶的差異,主要有以下幾點:基本戶在每個銀行只能開設一個,而一般戶的數量不受限制;基本戶的開設需在其他賬戶之前,而一般戶的開設則沒有先后順序;基本戶主要用于資金收付和現金管理,而一般戶則主要用于貸款轉存、還款和其他結算,雖然可以存現金,但不能提取現金。這些區別在實際操作中需根據公司的實際需求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