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與C公司的關系并非直接控股,盡管A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B公司間接控制C公司。簡單來說,A公司持有B公司的全部股權,從而使B成為A的子公司,而B再持有C公司的股權,使得C也成為了A的子公司。然而,這種關系并不意味著A公司直接控股C公司,而是通過一層中間公司實現了間接控制。
金融資本運營中,通過設立持股公司,如A公司對B公司的控股,實際上是一種間接控制和擴張策略。這種方式具有多種優勢:首先,可以以較少的資本控制更廣泛的業務;其次,收購現成企業的股權比新建企業更為快速和便捷;再次,持股公司能利用被并購企業的既有資源和市場基礎,降低創業風險;此外,分散投資可以穩定利潤,減少稅收負擔,并有時能避開法律限制。金融資本家因此傾向于采用這種控股公司模式來實現其商業目標。
總的來說,雖然A公司通過B公司間接控股C公司,但這種控股結構涉及到復雜的公司間關系和金融操作,而非簡單的直接控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