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報中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統計標準是基于年報年度期末時點,即上一年度12月31日當天仍在本單位工作并獲得工資或勞動報酬的人員數量。這個數字涵蓋了在崗職工、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其他形式的從業人員。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幾種情況下的人員不計入這個“從業人數”:
1.12月31日前已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
2.離開單位但仍保留勞動關系,僅定期領取生活費的人員。
3.在校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或實習的。
4.由勞務外包公司使用的建筑業整建制人員。
年報中涉及的社會保險信息,如企業各險種參加人數、單位繳費基數、實際繳費金額和累計欠費金額,都是基于上一年度的社保申報數據。企業確保這些數據的一致性至關重要,因為社保記錄與稅務記錄相匹配,否則可能帶來法律風險或稅務問題。
總結來說,工商年報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反映了截至12月31日的在冊員工情況,剔除了特定的離職或非全職人員,企業應確保社保信息與稅務數據相符,以避免潛在的法律和稅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