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政區劃版圖豐富多樣,包括一系列不同級別的行政單位。根據現行劃分,中國總共有23個省,它們分別是: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臺灣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和青海省。同時,中國還有4個直轄市,即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慶市,它們在國家行政體系中扮演著獨特的角色。
自治區是中國特有的行政區劃形式,目前有5個,它們是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這些自治區享有自治權,是多民族聚居的區域。
特別行政區是中國的兩個特殊行政區域,分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它們擁有高度自治權,但最終受中國中央政府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行政區劃經歷多次調整,例如1967年增設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直轄市重慶市,并分別于同年收回了香港和澳門的行政管理權。截至2004年底,中國的行政區劃還包括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以及眾多的地區、市、縣和鄉級行政單位。這些數據反映了中國復雜而詳細的行政區劃體系,確保了國家的管理和治理。